三 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绿色其中 ,重庆知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市城设委实施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
乡建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乡建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乡建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乡建邮 编:400014
乡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乡建2016年6月29日
乡建二、关于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编制基本原则 、建筑节能建筑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绿色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重庆知完成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万盛经开区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经开区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两江新区、高新区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
